拉脫維亞商標概要
商標法于1993年4月7日生效,新的商標和原產地名稱法于1999年7月15日生效。國際條約:《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1995年1月1日)、《馬德里協定議定書》(2000年1月5日)、《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屬同為協定同為議定成員國。
商標權的取得基于注冊在先原則。注冊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
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除不可注冊的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不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欺騙性標志或者不能夠與他人商品和服務區(qū)別開來的標志。
注冊拉脫維亞商標要多少錢
業(yè)務名稱 |
費用 |
備注 |
商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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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商標文字;圖樣 擬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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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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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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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商標文字;圖樣; 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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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標一個分類,不包含證書后期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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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執(zhí)時間:4-8周;注冊時間:12-18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溫馨提示:由于國際商標價格波動較大,以卓信客服實際報價為準。同時以上時間按順利注冊計算,實際時間以商標局為準,如果在商標審查過程中遇到"商標補正"、"商標答辯"、"商標異議"等情形,則會出現相應的時間流程。
申請人資格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可申請注冊商標。
拉脫維亞商標注冊流程
1、拉脫維亞商標查詢——查詢拉脫維亞官方的商標手冊以排除擬注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
2、拉脫維亞商標申請——向拉脫維亞行政法庭提出商標注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
3、拉脫維亞商標申請注冊及流程:
屬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成員國;
加入的其他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洲聯盟;
商標公告:3個月
商標詳審:12-15個月;
在拉脫維亞注冊商標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a、申請人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護照復印件
b、申請人為企業(yè):提供企業(yè)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1、 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2、 商標圖樣及商品類別;
3、 商標委托代理書
拉脫維亞商標續(xù)展
商標的有效期從原則上來說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權可以申請續(xù)展。但是必須在注冊有效期前 6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有6個月的寬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