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零申報可以大大節(jié)省企業(yè)稅務成本,同時可以省去公司審計環(huán)節(jié),所以一直是首選的香港公司報稅方式。但隨著香港與內地加入CRS稅務交換準則,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可能面臨的風險也隨之大大提高。
一、香港公司零申報條件
相信不少企業(yè)混淆了香港公司零申報的概念,認為沒有在香港實際有辦公,在香港沒有產生利潤,就達到了零申報的條件,其實我們在大陸離岸運營的香港公司,如果沒有達到以下條件,依然不能辦理零申報:
1、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yè);
2、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yè)務發(fā)生(包括在港業(yè)務和海外業(yè)務);
3、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內地企業(yè)注冊香港公司往往都會開立銀行賬戶,來開展國際貿易,自由收受外匯,這樣就會產生了銀行流水,因此不符合零報稅的要求,但現(xiàn)實是,不少企業(yè)為了省事,香港公司有實際經營還繼續(xù)辦理零申報,認為自己不會被抽查到,存在僥幸的心理。
二、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面臨的風險
在2017年之前,辦理零申報的確是可行方案,因為當時香港稅局對香港公司沒有進行大規(guī)模的抽查,也沒有對公司信息進行備案,因此就算想查也無法實施,因此基本上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離岸運營申請零申報基本都會審核通過。
但是2017年7月1日開始,香港正式開始與74個國家和地區(qū)進行金融賬戶信息的自動交換,中國大陸也包括在內,意味著大陸和香港的稅收居民信息將透明化,有經營的香港公司申請零申報,但往往存在賬務上的瑕疵,因此被查稅的風險大大提高。
其次銀行開始全面對銀行賬戶進行清查,將銀行賬戶信息與對應的香港公司進行綁定,一旦賬戶產生流水,證明該香港公司產生經營活動,將流水信息傳到稅局,稅局就會判斷該公司有瞞shui行為,而受到相應的懲罰。
根據香港稅法規(guī)定,稅務局對香港有限公司的稅務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訴權。如果企業(yè)有發(fā)生實際經營,但未如實申報,一直采取零申報方式逃避報稅行為的,即使當時沒有查處,往往受到高額罰款甚至是法院傳票處罰,香港公司董事也會受到牽連,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最大的風險對大陸企業(yè)來說就是被強制關閉銀行賬戶。香港相比大陸有一套健全的公司制度,香港公司和稅局以及銀行方面都是無縫對接,一旦稅務出現(xiàn)問題,銀行方面也會暫時凍結公司賬戶,直到稅務被清繳。如果企業(yè)依然沒有如實申報,導致銀行強制注銷公司賬戶的風險極大。
由此可見,大陸企業(yè)注冊香港公司后一旦有開立銀行賬戶,產生盈利流水,務必進行正規(guī)的做賬審計,將利潤合法化操作。同時香港公司長期做零申報風險很大,務必找原秘書公司辦理補辦審計,避免被稅局抽查,導致公司業(yè)務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