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位于非洲西部,是非洲第一大經濟體,2019年,尼日利亞GDP總額為4481.2億美元,人均GDP總額約3020美元,在非洲排名第11位。尼日利亞人口基數龐大,地理位置優(yōu)越,擁有較多商業(yè)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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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國和尼日利亞的合作不斷開花結果,以自貿區(qū)為依托,中國企業(yè)走進非洲,促進了中非產能合作,推動了當地經濟發(fā)展,實現了中非之間的合作共贏,那么對于中企來說尼日利亞營商環(huán)境有何優(yōu)勢?
尼日利亞營商環(huán)境
地理位置
尼日利亞南臨大西洋幾內亞灣,其最大的城市拉各斯擁用西非最重要的港口;尼日利亞自然資源豐富,已探明石油儲量居非洲第二、世界第十一;已探明天然氣儲量居非洲第一、世界第十。
外資吸引力
據聯合國貿發(fā)會議發(fā)布的《2020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2019年,尼日利亞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流量為32.99億美元;截至2019年底,尼日利亞吸收外資存量為986.18億美元。北美與歐洲是尼日利亞外資的最大來源地,二者對尼日利亞投資占尼日利亞吸收外資總量的近80%,其他主要投資來源地依次是非洲、亞洲、中東、南美。2019年,中國對尼日利亞直接投資約2.5億美元,直接投資存量為21.94億美元。投資領域主要集中在服務業(yè)、通訊、石油行業(yè)和制造業(yè)。
經濟園區(qū)
尼日利亞有兩類經濟園區(qū):一是綜合自貿園區(qū)/出口加工區(qū),共有39個(截至2020年5月),由尼日利亞出口加工區(qū)管理局統一管理;二是石油和天然氣自貿園區(qū),共有4個(截至2020年5月),由石油和天然氣自貿園區(qū)管理局統一管理。
1992年,尼日利亞通過《尼日利亞出口加工區(qū)法》,并成立尼日利亞出口加工區(qū)管理局,開始建設綜合自貿園區(qū)/出口加工區(qū),促進經濟多元化和工業(yè)化,刺激出口導向型企業(yè)和制造業(yè)發(fā)展,減輕經濟對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依賴。正式運營的綜合自貿園區(qū)/出口加工區(qū)分布在聯邦首都區(qū)以及拉各斯州、卡諾州、奧貢州等7個州,其中拉各斯州最多,達到11個。截至2019年5月,已入園企業(yè)超過400家,吸引外國直接投資超過200億元。
由尼日利亞出口加工區(qū)管理局統一管理的39個綜合自貿園區(qū)/出口加工區(qū)中,正式運營的共有20個,未運營(在建、辦理運營手續(xù)、暫停運營)的共有19個。
多雙邊經貿協定
多邊經貿協定:尼日利亞簽訂并生效的多邊經貿協定主要有《西共體關于投資的補充法案》、《科托努協議》(與歐盟簽訂)、《西共體條約(修訂)》、《成立非洲經濟共同體條約》、《伊斯蘭會議組織會員國之間投資促進、保護和擔保協定》等。截至2020年5月,尼日利亞是西非13個國家中唯一沒有與歐盟簽署《經濟伙伴協定》的國家。
雙邊投資協定:尼日利亞與中國、芬蘭、西班牙、塞爾維亞、瑞典、瑞士、意大利、南非、德國、羅馬尼亞、韓國、荷蘭、英國、法國、中國臺灣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簽訂雙邊投資協定并已生效。尼日利亞與以下14個國家簽訂有雙邊投資協定,但迄今尚未生效:摩洛哥、新加坡、阿聯酋、加拿大、奧地利、科威特、土耳其、俄羅斯、埃塞俄比亞、烏干達、牙買加、阿爾及利亞、埃及、保加利亞。
雙邊貿易協定:尼日利亞與以下16個國家簽訂有雙邊貿易協定阿爾及利亞、貝寧、喀麥隆、乍得、中國、科特迪瓦、古巴、埃及、埃塞俄比亞、伊朗、利比里亞、肯尼亞、尼日爾、突尼斯、烏干達、越南。與以下9個國家和地區(qū)簽訂有貿易諒解備忘錄或協議:加拿大、中國、希臘、印度尼西亞、納米比亞、尼日爾、中國臺灣、南非、西班牙。尼日利亞與美國簽署并生效了《尼日利亞—美國貿易和投資框架協議》。
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尼日利亞與中國、新加坡、南非、加拿大、羅馬尼亞、荷蘭、法國、比利時、巴基斯坦、捷克、斯洛伐克、菲律賓、英國、意大利等14個國家簽訂并批準生效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吸收外資政策法規(guī)。
吸引外資政策法規(guī)
尼日利亞工業(yè)、貿易和投資部是尼日利亞投資主管部門,其下屬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是尼日利亞投資促進主管部門。尼日利亞還有至少15個州一級的投資促進機構,由各州建立,為在本州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提供服務例如,阿夸伊博姆州成立了阿夸伊博姆投資和工業(yè)促進委員會(Akwa Ibom Investment and IndustrialPromotion Council),拉各斯州成立了涉外事務和投資辦公室(Office of OverseasAffairs and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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